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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檢討小組就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大樓部分倒塌事故公佈檢討結果

11/03/2016

由香港賽馬會(下稱「馬會」)董事局委任的獨立檢討小組(下稱「檢討小組」)今天就2016年5月29日發生的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大樓部分倒塌事故公佈檢討結果:

獨立檢討小組根據技術數據、建築紀錄及會面所得資料,審視多個導致大樓部分倒塌的可能原因,歸納出三項導致事故的可能原因:西邊窗台托臂出現沉降、北面牆挖掘小孔工程、及大樓內局部較弱的磚石結構與在磚柱開挖小孔的綜合效應。檢討小組認為,除以上三項最可能的起因外,其他可能性都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下列是三項可能原因的詳情:

(一)西邊窗台托臂出現沉降:在2016年3月,北面牆的西邊窗台進行鞏固工程。施工過程中,在西邊窗台托臂下安裝鋼架作為臨時支撐,以便進行托臂底部的挖掘及安裝永久支撐工序。鋼框架因承托窗台的重量而受壓,導致托臂及窗台出現輕微沉降。沉降導致附近的磚柱C3及C4的負荷增加。增加負荷並未足以導致倒塌,但可能令C3 及C4磚柱在往後的施工過程中,可以承受的額外負荷減少,因而增加倒塌風險。

(二)北面牆挖掘的小孔:自舊中區警署項目開展後,唯一在北面牆倒塌部分進行過的工程,部分於2016年5月20日至28日期間進行。計劃是在北面牆挖掘18個小孔,把方形鋼管安放進北面牆。此工程屬於一樓木地板鞏固及防火工程的其中一部份。部份被挖掘的小孔位於北面牆支撐二樓及屋頂的C1 至C4柱的底部,非常接近C1 至C4柱底的範圍。這些磚柱在2016年5月29日晚上倒塌。在事故發生前於北面牆挖掘的小孔,是最有可能導致大樓部份倒塌的即時原因。

(三)大樓內局部較弱的磚石結構與在磚柱開挖小孔引致的綜合效應:工作人員在開挖小孔前曾目測北面牆磚柱,可能相信磚柱結構狀況,能夠在短暫的小孔挖掘時保持穩定。但事實上,磚柱可能在小孔附近內藏未能被察覺的垂直裂縫或較弱的粘結砌體,在開挖期間或稍後,誘發裂縫擴散,最終導致磚柱倒塌。檢討小組得悉這一個在磚牆挖掘多個小孔的情況,只發生於已婚督察宿舍大樓,而不涉及舊中區警署建築群的其他樓宇。

三人獨立檢討小組由資深註冊結構工程師及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博士擔任主席。小組其他成員包括黎兆麟先生及Simon Wiltshier先生。黎兆麟先生為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具豐富古蹟保育項目經驗。來自澳洲的Wiltshier先生為特許結構工程師,曾負責多項專家評估及專家証人項目。

檢討小組負責調查導致已婚督察宿舍大樓部分倒塌的所有事實及情況,匯報造成大樓部分倒塌的可能原因,以及是否有合理或可行的措施可以採取以避免事件發生。

自六月下旬成立以來,檢討小組共進行六次會議,在倒塌現場進行了六次實地研究,並會見了十七位有份參與該項目的人員。檢討小組亦對已婚督察宿舍使用的建築物料進行實驗室及現場測試,對大樓倒塌的部分進行結構分析。小組亦檢閱了與已婚督察宿舍大樓相關的施工圖、計算報告、施工方案、監察紀錄、地盤相片及錄像、視察報告、結構狀況勘測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小組已向馬會董事局遞交檢討結果。

黃澤恩博士表示:「我們根據技術數據、建築紀綠及會面所得資料,審視多個導致部分大樓倒塌的可能原因。我們認為,以上三項是最可能的起因,其他的都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檢討小組相信,大樓部分倒塌最有可能始於北面牆當中三條磚柱其中一條或多條磚柱於地下和二樓之間受到損毀,導致整幅北面牆倒塌。北面牆倒塌亦把相連的西邊牆高處的倒三角部份拉下。

就著是否有合理或可行的措施可以採取以避免事件發生,小組提出兩點。第一,規劃木地板鞏固及防火工程時,可避免在磚柱底部下挖掘安放方形鋼管的小孔,而改為採用不涉及於磚柱底部開孔的替代加固工程方案。

第二,在主要結構件(包括磚柱)進行挖掘工程之前,可先在鄰近拱門及地板安裝好足夠的裝頂,代替磚柱的功能。檢討小組注意到,在事件發生後,這些裝頂工程已經在已婚督察宿舍的其他部分實施。

馬會公司事務執行總監麥建華先生指出,馬會已將剛剛收到的檢討結果轉交屋宇署,項目管理團隊將會詳細檢視小組的檢討結果和屋宇署正在進行的法定調查結果,並諮詢和考慮相關的意見,以決定所需採取的跟進工作。

麥建華先生強調:「馬會致力承擔這項對香港重要的古蹟項目。項目管理團隊將以安全為優先條件下,考慮工程的可行性及保育價值,繼續研究第四座的復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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